经营范围:负责实施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负责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按照区政府要求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以下简称“两费”)收费制度。负责监管辖区环卫工人队伍,环卫工人作业和用工规范落实工作。负责辖内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检查工作。负责辖内环境卫生设施日常管理监督和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其他市容环卫保洁工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