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电影制片;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摄影扩印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动漫游戏开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舞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