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房地产咨询;咨询策划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