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参与拟订全市大木偶戏等传统地方戏剧事业的发展规划、专项方案、年度计划、配套政策并协助推进实施;负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川北大木偶戏”的保护、传承、研究、普及等工作;负责创作演出川北大木偶剧等艺术作品;负责木偶及相关门类艺术的宣传推广、文创研发、文化活动开展及文化艺术交流等工作;负责木偶艺术创作表演、制作等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大木偶剧场的日常管理,提供舞台技术、道具制作及各类演艺设备、设施、场馆等服务工作;承担亚太国际木偶皮影展演基地的日常管理、文化研讨,艺术传播、节目展演、教学培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