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包头市委、旗委决策部署。承担组织编纂《中国共产党土默特右旗历史》《土默特右旗志》《土默特右旗年鉴》等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编纂《中国共产党土默特右旗历史》的各个分卷,收集整理土默特右旗党史资料。(二)组织编纂《土默特右旗志》、《土默特右旗年鉴》的各个分卷;指导各乡镇、管委会、部门编修村史、乡镇志、部门志,并对其进行审定;收集整理土默特右旗的相关史料、地情资料。(三)开展历史咨询工作,为个人或机构查询史实提供依据。(四)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党史、地方志编撰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五)承担中共土默特右旗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