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门卫、巡逻、守护、护卫、随身护卫、安全检查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区域秩序维护、保安器材及服装销售、消防器材、技防器材销售、消防安全防范、保安驾驶员和代驾服务、保洁服务、保安培训、保安咨询服务、技防电子网络服务(城市联网报警)、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大型活动安全策划(安全保卫)活动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