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电影摄制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艺创作;企业形象策划;招投标代理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