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