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古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房屋拆迁服务;土地开发、整理及复垦;燃气器具销售、安装与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