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农业园艺服务;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物业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建筑物清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