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市政设施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城市绿化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公路工程监理;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化肥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采购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