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贯穿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负责全县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保护路产路权等执法工作;(三)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经营行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行政执法工作;(四)负责全县港口经营、航政、水路客货运输、船舶船员管理、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水上安全、船舶检验等工作;(五)负责县中心城区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整治和规范城市客运交通秩序;(六)负责全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七)负责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行政执法工作;(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