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招商引资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总体规划、年度目标和优惠政策;(二)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政绩、筛选、审核、储备、推介工作,组织项目签约、督促项目落实;(三)协调解决外商投资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收受礼物行为,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四)协调组织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节会招商,组团招商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切实发挥“走出去、引进来”职责,对引进的项目,按照行业分类,由行业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五)负责同友好城市之间的重点联合、协作项目的协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