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学龄前儿童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启蒙教育,促进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为幼儿全面发展打好基础。探索研究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关注个体差异,促进幼儿个性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教并重,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为幼儿进入小学学习打好基础。搞好园内基础设施建设,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加强校安管理,保障幼儿在校人身安全。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全日制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