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无人驾驶飞行器(通用航空及民用航空器除外)、无线电数据传输系统、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的生产及其应用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计算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