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发挥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主渠道的作用,有计划地培训轮训乡科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青年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区直及乡镇机关公务员、初任公务员、村(社区)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二)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对余江区情进行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三)参与区委关于党校(行政学校)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