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自然资源综合服务工作,为县自然资源局履行职责提供基础性服务保障,并履行相应的社会公益服务职能;负责参与制定耕地资源调查、耕地提质改造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工作,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及实施、管理、监督和验收等工作;负责承办全县土地产权、房屋产权和林权等不动产的登记工作;拟定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各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国有土地收购储各管理工作,制定实施土地储备供应计划,负责国有土地储前期开发管护管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矿业权管理等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林权等不动产争议调处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租赁及矿业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等工作;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