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二)承担妇幼卫生的保健、应急救治等工作。(三)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四)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产前检查、助产技术服务。(五)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六)受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七)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等工作。(八)基本医疗服务。承担着本地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的诊治任务,接受下级医疗机构转诊;新生儿疾病筛查;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负责全县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工作。(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