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建筑劳务分包,房地产开发;承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弱电工程、河道疏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公路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边坡防护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