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各项工作及我县进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需要。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就学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柳州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学等政策;落实中央、自治区等各级政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政策,做好贫困生评选、资助金发放等工作;落实其他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