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炭产业政策,提出全县煤炭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三)编制全县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县矿区总体规划。(四)监督执行全县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提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审意见。 (五)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解下达全县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进行考核。(七)承担全县煤炭生产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国家、省有关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实施行业调控;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和管理工作。(八)掌握分析全县煤炭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统计调度、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煤运销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初审上报和管理工作。(九)对全县煤炭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煤炭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十)指导全县煤炭行业机电管理工作。(十一)经授权,承担全县煤炭行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十二)指导全县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和林业管理工作。(十三)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