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辐射监测;安全评价业务;放射性污染监测;建设工程施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安全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