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打字复印;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服务;广告制作;对外承包工程;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