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路路政管理、道路运政管理、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路交通管理和民航机场管理等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2、以县交通运输局名义,监督、指导、协调、行使县域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3、综合行使县域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管理、道路运政管理、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水路交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4、受理并依法查处涉及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的群众举报重要线索和重大上访案件,负责全县重大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协调工作。5、落实上级部门部署的执法行动,并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实施。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