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艺创作;广告制作;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广播影视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