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为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提供服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初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初步拟订征收补偿方案;指导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对拟征收房屋调查摸底、登记、公示等相关工作;督促实房屋征收施单位实施征收房屋补偿等各项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及销售合同备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备案、房产转让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具体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负责提供房地产交易场所及咨询服务工作;参与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承担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承担全县既有建筑安全和抗震防灾减灾技术支撑,提供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咨询服务。完成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