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特殊教育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负责保障我市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康复、义务教育、高中及职业教育的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承担本校教师管理工作,根据教师工作实绩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开展教育教研、教育培训活动,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维护教师和职工合法权益。承担本校学生管理工作,根据学生实际表现情况实施奖励或者处分、颁发学业证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完成市教育体育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职业教育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