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人防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消防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