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依法开展三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根据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三)负责客运出租(含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维修行业、货物运输站场、驾培、物流、邮政寄递业、汽车租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四)负责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治理超限运输车辆,负责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加强路政巡查,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的行为依法制止并处罚;负责水运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五)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和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考核、监督工作。(六)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