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相关的事务性工作。(二)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图书馆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三)组织开展群众文化和文艺作品的理论研究、收集整理、创作、普及、培训教育和交流活动。(四)负责文物的馆藏、征集、鉴定、考古、发掘和勘察;开展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抢救、利用等相关工作。(五)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内容的监听、监看、监测工作,提交监测报告及处理建议。(六)承担市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七)参与全域旅游发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建议;承担全域旅游发展的分类指导和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八)承担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九)承担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