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依法依规为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以及其他适宜由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交易服务;负责建设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施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交易信息;受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目录中项目的采购活动,受托办理市级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根据委托权限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及督促合同履行;开展进场交易项目评标等有关工作;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记录、留存相关证据资料,依法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质疑投诉等事项和违规违纪行为;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