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地方性相关法规。(二)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与综合防控,研究综合防控技术和应用推广。(三)承担农业植物有害生物调查,对确定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开展封锁、控制和扑灭工作。(四)承担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五)承担农药新品种和植保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六)承担农药残留监测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运用。(七)承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