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普通国省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承担公路路政及超限运输治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二)负责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一二类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小微型客车租赁等道路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三)负责水路运输及其相关辅助业务的行政执法工作。(四)负责航道、港口、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工作。(五)负责普通国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六)负责按规定权限办理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负责组织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相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七)负责指导、检查和考核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八)负责重大、跨区域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组织协调跨区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