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舞台灯光设计、景观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动漫设计、标牌设计、道具设计、工艺礼品设计、灯光设计、美术设计、服装设计、包装设计、网站设计,电子商务、婚庆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摄影服务(除冲印)、软件开发,创意服务、室内外设计装潢、摄影器材设备租赁.销售:音响设备、音响器材,智能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