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2、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3、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与管理;对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经营进行行业管理;4、参与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服务和扶贫;5、承担组织、引导、协调、管理和规范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6、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搞好农村商品流通;7、对下级社及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等职责;开展对职工和农民进行供销社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