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艺创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个人商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