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的制度并贯彻实施。指导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事务工作。(二)负责市委市政府大院及规定管理范围内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维修等。负责市委市政府大院宿舍区及规定管理范围内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政策性住房的调配及保障管理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本级车辆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管理和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四)在横州市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的具体工作。(五)负责市委市政府大院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和消防等工作。(六)负责领导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大院的水电、绿化、环境卫生等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委第一会议室、市直机关文件交换室、市领导周转住房、市政府机关食堂的服务管理工作。(七)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