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办公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音响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