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体育保障组织;体育赛事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票务代理服务;体育竞赛组织;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摄影扩印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史料、史志编辑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