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全县乡镇和县直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及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档案、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档案、流动人员档案的保管工作。(二)收集、鉴别和整理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档案材料。(三)办理劳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等工作。(四)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档案的相关信息。(五)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六)负责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七)推广、应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八)定期向县档案馆移交死亡人员档案等。(九)完成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