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房屋资金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资金管理;负责市本级房屋专项资金(住房货币化分配资金、房改售房款、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负责市本级物业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确认与使用申请核准;负责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审核;负责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审核;负责保障性住房使用和退出管理核准;负责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负责公租房租金收缴。3.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物业服务费补助和运营服务等费用审核拨付;负责保障性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负责市本级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资金的发放;负责市本级房改售房款的使用拨付;负责物业灭失后专项维修资金余额返还;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住房保障数据信息库建设和维护。4.负责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政策研究及实施;负责市区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房屋安全鉴定档案的建设管理。5.承担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行业信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负责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纠纷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