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电竞音视频、数字衍生内容制作(不含出版发行);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