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职责履行社会保障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承担自治区统筹的社会保障资金(项目)规范管理的辅助性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障资金及全区社会保险统筹项目的资金核算、支出计划录入、拨付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和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形势分析、研究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编审、基金预测以及报表的分析、统计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机关单位应缴职业年金核算等事务性工作;承担财政社会保障改革发展政策研究等工作;承担财政厅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