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农村、城市、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主管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创新党的组织工作方法;负责全市组织工作的舆论宣传、对外新闻发布和报道。 (二)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提出市委管理和协助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负责和指导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 (四)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五)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查,及时向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指导、规划、协调、检查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建设。 (七)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宏观管理,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意见、建议;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紧缺人才的引进、培育,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承办有关干部问题的审查和调查核实工作。 (九)制定或参与制定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工作;负责管理老干部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