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白蚁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