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和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药研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职责履行卫生健康和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开展中医蒙医领域医疗卫生服务及临床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拟定和实施本院研究规划、计划,制定科学研究指南等相关工作;开展中药(蒙药)制剂、检验检测、药材种植研究、医药资源及其科研教学等相关工作;承担中医蒙医领域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相关工作;承担中医蒙医领域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承担《中国民族医药杂志》《中国蒙医医药》《内蒙古中医药》等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