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 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铁路工程、农林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程、矿山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人防工程、市政轻轨工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边坡治理;房屋拆迁工程;土地治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规划咨询;工程风险评估;安全监督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咨询服务;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政策咨询;规划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设计;土地规划;农林业技术服务与推广;环境及乡村环境治理策划及方案编制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