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改革,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做好医疗工作,救死扶伤,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负责门诊、急诊、住院病人的诊疗和临时性医疗救护;指导基层医疗单位的中医药工作,负责乡(镇)、村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指导,为乡(镇)卫生院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帮助其提高医学基础理论和医疗技术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提供疑难为重病人的会诊和治疗服务;贯彻国家中医政策,积极发展中医中药和中西医结合事业,运用和推广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先进技术成果;做好中医医疗服务工作,尽量做到中医治疗、能中不西、中西结合,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特色,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的需求;做好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简便、灵验、廉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