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