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子出版物制作;电视剧制作;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摄制服务;平面设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照明器具销售;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影制片;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